问题 | 老公赠与老婆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内房产赠与且办理变更登记:
在一般的婚姻生活场景中,如果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于自愿的意愿,将夫妻名下的房产赠与老婆,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这个房产就属于老婆的个人财产了。 因为产权变更登记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确定了房产的归属。 2.离婚时房产不参与共同分割: 当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时,这个已经完成变更登记的房产,是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 老婆可以合法地独自拥有该房产,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3.赠与附条件时的情况: 不过,如果老公在赠与房产时附加了一定的条件,例如明确约定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房产需要归还给老公等情况。 那么,在处理房产归属和分割问题时,就需要依据具体的约定内容来确定。 4.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若老公在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还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夫妻双方各自应得的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将夫妻名下房产赠与小丽并办理变更登记。后二人闹离婚,小朱主张分割该房产。此外,小胡赠与小静房产时附条件,后涉离婚房产归属存争议。小李赠与老婆房产未办变更登记,离婚时房产分割起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赠与小丽房产且办理变更登记,从法律层面看,该房产已属小丽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分割,产权变更登记确定了房产归属。 2、小胡赠与小静房产附条件,处理房产归属和分割问题时,应依据具体约定内容确定。 3、小李赠与房产未办变更登记且明确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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