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出资给儿子买房离婚后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公婆出资购房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存在不同情况。
若公婆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儿子个人的赠与,比如通过书面协议、书信等形式清晰写明,且这些书面证据能够有效证实这一赠与意图。 在这种情况下,当夫妻面临离婚时,该房屋应被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 因为公婆明确的赠与指向就是儿子一人,所以儿媳对此房屋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2.倘若公婆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儿子个人的赠与,按照一般的法律认定原则,会将此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此一来,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对房屋进行分割。 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例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3.总之,判断的关键在于公婆出资时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这需要结合各类相关证据来综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归属成争议焦点。公婆曾有书面协议表明出资是对小李个人赠与,小朱却称公婆实际是赠与夫妻双方。 案情分析: 1、公婆有书面协议明确表示出资是对小李个人赠与,按相关法律,此房屋应认定为小李个人财产,小朱无权分割,因证据能证实赠与意图指向小李一人。 2、若公婆出资时无明确赠与小李个人的表示,按法律原则,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贡献程度等判决。 3、判断关键在于公婆出资时有无明确赠与意思表示,需结合证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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