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怎样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个人财产的相关说明:
1.婚前财产婚后自然增值部分:这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例如,若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在婚后由于市场行情等因素,该房产自然升值了,那么这部分增值就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归个人所有。 2.遗嘱或赠与明确归属一方的财产:当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财产只归一方时,该财产就是个人财产。 这体现了遗嘱人或者赠与人对于财产归属的特定意愿。 3.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等,属于个人财产。 这是对受损害一方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 4.军人相关补助费用: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判断婚后收入是否为个人财产,关键看取得时间及是否有明确归属约定。 若无特殊约定,婚后取得且无其他规定的收入,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购买一套房产,婚后房产因市场行情增值。小胡立遗嘱明确将一处房产赠与小李,且表明只归小李一人。小静因工伤获得赔偿款,小朱认为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军人小丽的伤残补助金归属也起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房产婚后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因房产的自然增值非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2、小胡遗嘱明确赠与小李的房产,归小李个人所有,体现了遗嘱人的特定意愿。 3、小静的工伤赔偿款属于其个人财产,是对其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人身属性。 4、小丽的伤残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符合军人相关补助费用为个人财产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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