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共有房产怎样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的处理,通常可先进行协商。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多种处理方式。 比如,可以将房产进行变卖,然后对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也可以选择将房产赠与他人;还可以由一方保留房产,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2.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依据房产的实际状况作出判决。 例如,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且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不过,如果其中一方对房产的贡献相对较大,像出资比例高,或者在还贷过程中承担了主要责任等情况,那么在分割时这一方可适当多分一些。 3.对于那些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先判决由一方使用,等到取得产权之后,再另行进行处理。 4.要是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重婚、虐待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在分割房产时,有权主张适当多分。 总之,离婚时共有房产的处理,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处理夫妻共同房产时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变卖房产分款,小丽则想自己保留房产给小朱经济补偿,协商无果。且小丽认为自己还贷贡献大应多分,小朱不认同。 案情分析: 1、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房产应先协商处理,像小朱和小丽这样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介入判决。 2、该房产若为婚后购买且无特殊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小丽若能证明自己还贷贡献大,可适当多分。 3、若房产未取得完全产权,法院会先判一方使用,待取得产权后再处理。 4、若一方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分割房产时可主张多分,本案中无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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