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后离婚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产权归属方面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 当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时,若建房行为是经过父母同意的,并且是以家庭共同投入的方式来建造房屋,比如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建筑材料、共同参与房屋建设劳动等,那么这样的房屋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在离婚时,就需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清晰地析出,然后再对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二、出资情况判断方面 如果建房的资金主要是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出资的,而且有充分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这一出资情况,例如银行转账记录、出资凭证等,那么这部分出资所对应的房屋价值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很难区分清楚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就可能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像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家庭其他成员的经济状况以及建房时各方的约定等。 三、协商与诉讼方面 夫妻双方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房屋的分割方式,尽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相关原则来进行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在小李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后二人离婚。建房经父母同意,家庭成员有共同投入,但建房资金主要由小朱出资且有转账记录。双方就房屋分割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产权归属,因建房经父母同意且有家庭共同投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进行分割。 2、从出资情况判断,小朱有出资证据,其出资对应房屋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难以区分财产性质,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3、协商不成提起诉讼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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