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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未婚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一方个人出资购买的情况
若一方在未婚时,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额出资来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
这里的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其婚前个人积蓄、因个人受到赠与或继承所得且明确指定为个人的财产等。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毫无疑问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比如,一方用自己多年的工作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且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
二、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情况
当双方在未婚时共同出资购房时,不管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房产。
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好各自的份额,这种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呈现。
若没有约定,则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份额。
例如,双方各出资50%购房,没有约定份额,那么双方就各占房产50%的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归属认定除了考虑出资情况外,还会综合其他因素。
比如,双方之间是否有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等。
所以,在涉及未婚买房的财产认定问题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出资凭证等证据,防止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婚,准备买房。小朱用自己多年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小胡和小丽未婚时共同出资买房,小丽出60%,小胡出40%,但登记在小丽名下,且无书面份额约定,后二人就房产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用个人积蓄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其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该房产是小朱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符合个人财产的认定条件。
2、小胡和小丽共同出资买房,虽登记在小丽名下,但无份额约定,应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小丽出资60%,则占房产60%份额,小胡出资40%,占40%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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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3: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