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前的房子对方能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婚前的房子对方能否分得这个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1.婚前个人财产情况: 若房子是在二婚前,由一方全额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下,此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在后续离婚时,再婚配偶通常是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 2.存在婚后共同还贷情况: 当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了房子,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此时,虽然房子从产权归属上属于婚前购买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再婚配偶是有权要求进行分割的。 3.财产约定情况: 如果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针对房产的归属问题有书面的财产约定。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房产的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再婚,小朱婚前有房。争议点在于离婚时小李能否分得该房。该房若为小朱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若小朱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若双方有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不同情况分割结果不同。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婚前用个人积蓄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属小朱婚前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李不能分割该房产。 2、若小朱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房子产权归小朱,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小李有权要求分割。 3、若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房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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