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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家建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老家建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以下为您详细解析: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老家房屋时,若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出力,比如一方负责筹集建房资金,另一方参与房屋的设计、监工或者亲自参与体力劳动等,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一方主要承担出资责任,另一方主要负责具体的建设工作,房屋也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家庭事务的贡献形式多样,共同为家庭财产的增加付出努力。
二、家庭共同出资建造
当建房是由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出力时,例如夫妻与双方父母齐心协力共同参与。
可能父母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夫妻负责采购建筑材料、监督施工等,那么此房屋很可能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各家庭成员会按照自己的贡献大小,如出资多少、出力程度等,享有相应的份额。
三、一方个人出资建造
若一方使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建房,且在整个建房过程中,另一方没有参与其中,没有提供资金、人力等方面的贡献,那么该房屋可能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该房屋的建造主要依赖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和个人努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打算在小朱老家建房。小朱用婚前积蓄出资,小丽主张自己参与了监工应算共同财产,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此外,小胡夫妻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建房,后期在房产份额分配上出现分歧。还有小李用个人财产建房,小静称自己偶尔帮忙也算共同财产,引发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小朱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且小丽仅监工未实际出资,按照相关规定,此房可能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2、小胡一家共同出资建房,房屋很可能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各家庭成员应按出资、出力等贡献大小享有相应份额。
3、小李用个人财产建房,小静只是偶尔帮忙,未实质参与出资等,该房屋可能属于小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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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