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拆迁配偶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拆迁配偶是否有份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货币补偿形式 当婚前房产面临拆迁,且拆迁补偿方式仅为货币补偿时,需要明确的是,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这就意味着,其拆迁所获得的补偿款,本质上是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转化形式。 打个比方,就如同婚前个人的存款,无论其形式如何变化,其财产属性依然属于个人。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配偶一般是没有份额的。 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 1.若拆迁后通过产权调换得到的房屋,没有出现面积增加等额外利益的情况,那么此房屋实际上仍是对婚前个人财产的等价置换。 就好比用一件个人的旧物品,换了一件同等价值的新物品,其归属权并未改变。 所以,配偶通常是没有份额的。 2.然而,若由于拆迁政策等原因,使得调换后的房屋面积有所增加等。 对于这增加部分的权益归属,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了。 例如,如果配偶对增加部分有实际贡献,像出资参与了相关费用的缴纳等,那么配偶对于相应部分就可能享有一定的权益。 总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拆迁所得主要还是归婚前财产所有人,但在特殊情况下,配偶可能会有一定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后该房产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小朱获得补偿款后,小丽认为自己也应有份,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胡婚前房产拆迁选择产权调换,调换后房屋面积增加,小静作为配偶认为自己对增加部分有权益,双方也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因房产是小朱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货币补偿款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所以小丽一般没有份额。 2、对于小胡和小静的情况,调换房屋若没有额外利益,仍是婚前财产等价置换,小静无份额;若面积增加且小静对增加部分有实际贡献,如出资缴费等,小静对相应部分可能享有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