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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产更名需要对方配合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后进行房产更名这一事宜,通常是需要对方给予配合的。
房产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完毕。
然而,当要办理更名手续时,如果对方不愿配合,那就很有可能使得手续无法顺利推进下去。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情况,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倘若没有进行登记,那就不会发生效力,当然啦,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所以,要是对方坚决拒绝配合办理更名,必然会对房产物权的变更登记造成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方可以借助诉讼等途径,向法院提出请求,让法院判决对方配合办理更名手续。
并且,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提供离婚协议等相关的证据,以此来证明房产的归属以及更名的合理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房产更名手续能够顺利完成。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但办理房产更名时,小李拒绝配合,导致更名手续无法推进,双方就房产更名配合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更需依法登记才生效,小李拒绝配合办理更名,会影响房产物权的变更登记。
2、小朱可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请求判决小李配合办理更名手续,且诉讼中要提供离婚协议等证据证明房产归属及更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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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