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聘金可以拿回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聘金通常被看作是一种带有特定条件的赠与行为。
在通常情形下,倘若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一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么一般是不会返还聘金的。
然而,要是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以及在婚前给予了聘金并致使给付人陷入生活困难的状况,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是有权利请求返还聘金的。
关于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一般来讲,是指仅仅依靠个人自身的财产以及在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水平。
这其中的具体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所以,在面对离婚纠纷的时候,为了能够获得更具准确性的法律建议,建议大家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让专业的法律人士根据具体情况为自己提供合适的指导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开始共同生活,后因性格不合等感情问题离婚。小朱主张小丽返还聘金,称双方实际未真正共同生活。小丽却认为已符合不返还聘金的情形,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丽已办理结婚登记且有共同生活经历,通常情况下聘金不应返还。小朱以未共同生活为由索要聘金,关键要看实际共同生活的具体状况,是否达到法律认定的共同生活标准。
2、关于生活困难的认定,要依据是否仅靠个人财产及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来判断,且需要有相应证据支持,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7: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