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拆迁分到的房子女方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结婚后拆迁分到的房子女方是否有份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被拆迁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况: 若被拆迁房屋是男方在婚前通过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获得的个人财产,并且拆迁政策明确是基于房屋产权来进行补偿安置的。 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分得的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通常是没有份额的。 因为该房产的来源和拆迁补偿的依据均与女方无关。 2.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当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共同建造,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共同取得的,那么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之后该房屋遇到拆迁。 这种情况下,拆迁后分得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当然是有份的。 3.考虑拆迁政策的情况: 有些地区的拆迁政策会综合考虑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安置。 如果女方作为家庭成员参与了安置人口的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小朱家房屋面临拆迁。小朱婚前有一套个人房产,拆迁时按房屋面积补偿得新房,小丽认为自己应分得新房份额,双方产生争议。同时,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另一套房屋拆迁后也分得房子,且拆迁政策还考虑家庭人口,小丽作为安置对象,对于这些拆迁房的份额分配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房子,因房屋是其婚前财产且按产权补偿,该拆迁房一般为小朱个人财产,小丽通常无份额。 2、婚后共同购买房屋拆迁分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份。 3、因拆迁政策考虑家庭人口,小丽作为安置对象,对相应份额的拆迁房享有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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