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假离婚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离婚后购房的情况 当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后,从法律层面来讲,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便正式解除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购买房产,原则上该房产应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在法律上,离婚后双方在财产关系上就相对独立了,各自的财产归属会依据具体的行为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二、复婚情况下房产的归属 如果之后双方又选择复婚,那么在复婚前一方所购买的房产,依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除非双方针对该房产的归属问题,另外签订了书面的约定协议,否则的话,房产并不会因为双方复婚这一行为,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为了保障财产归属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需要着重提醒的是,“假离婚”这种行为存在着许多法律风险。 所以,在面对此类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购买二套房而“假离婚”。离婚后,小朱用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以个人名义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二人复婚,小李认为该房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是自己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后购房时,小朱和小李婚姻关系已解除,小朱以个人名义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资金有部分源于共同财产分割款,按法律规定,该房产原则上应属小朱个人财产。 2、二人复婚后,此房仍是小朱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就房产归属另签书面约定协议,否则不会因复婚而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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