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同居按份共有房产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情况较为常见,对于这类房产的归属认定,一般可认定为按份共有房产,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1.有约定从约定: 若双方针对房产的份额有明确且具体的书面约定,例如在购房合同或者其他书面文件中,清晰地写明各自所占房产份额的比例,这种情况下,就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的书面约定来确定各自对房产的份额,房产属于按份共有。 这体现了双方对房产权益分配的自主意愿,法律尊重这种明确的约定。 2.无约定推定为按份共有: 当双方没有对房产份额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时,通常会依据双方实际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也属于按份共有。 然而,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共同共有房产的合意, 总之,未婚同居期间房产是否为按份共有,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根据双方的约定以及出资等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婚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未明确约定份额。后因感情破裂,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小李则主张因购房是为共同生活应共同共有。 案情分析: 1、若双方有明确且具体的书面约定,如在购房合同等写明各自份额比例,应按约定确定份额,房产为按份共有,此体现双方自主意愿。本案中双方无此明确约定,不适用该情形。 2、双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通常按出资情况定份额,一般为按份共有。但如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共同共有合意且难以区分份额,可能认定为共同共有。本案需看是否有证据支持小李主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