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还用写协议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一旦决定离婚,通常都需要撰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材料之一。 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是离婚的基础和前提,确保双方都有离婚的决心。 其次,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细致约定,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等,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再者,对财产分割作出明确规定,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个人财产的界定等,避免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 通过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能够清晰地约定各项事宜,让离婚过程更加规范和有序。 如果不写离婚协议书,就可能会出现离婚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办理的情况,从而影响离婚的进程。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 总之,为了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建议夫妻双方在同意离婚时,认真撰写离婚协议书,以保障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小朱认为没必要写离婚协议书,觉得口头约定就行,但小丽坚持要写,认为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最终小丽坚持下还是写了离婚协议书才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案情分析: 1、从离婚程序看,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之一,若不写,可能导致离婚登记手续无法顺利办理,影响离婚进程,小丽坚持写是符合规定的。 2、从权益保障角度,离婚协议书能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避免后续纠纷,小丽的要求有助于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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