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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字转让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仅一方签字进行转让的情况,并非一定就具备法律效力。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必须要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认可才行。
倘若其中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财产进行转让,这种行为很可能就属于无权处分。
假如第三方在交易过程中是处于善意的状态,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了该财产,那么按照相关规定,第三方是可以合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
而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就有权向进行转让的那一方进行追偿。
不过,如果第三方明明已经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却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依然购买了该财产,那么这种转让行为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之后,财产应该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折价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二人有一套共同房产。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将房屋卖给小胡,小胡知晓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小李未同意。小李得知后,认为转让行为无效,要求恢复房产原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小李同意转让夫妻共同房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双方共同认可,小朱擅自转让违反该规定。
2、小胡明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获另一方同意仍购买,不构成善意取得,此转让行为很可能被认定无效,房产应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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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4: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