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私下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私下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其有效性需满足特定条件。
其一,该协议必须是双方出于自愿而签订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也没有受到胁迫等不当因素的影响。 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完全自主且理智的,对协议的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清晰的认识。 其二,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这意味着协议的条款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不能有违法或违背道德伦理的内容。 当协议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该协议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然而,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其中一方反悔了,而另一方主张按照协议履行,此时法院会对协议进行严格的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前面所提到的条件。 如果符合,法院会支持按照协议执行;如果不符合,法院可能就不会予以支持。 总之,离婚前私下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非绝对有效,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判断,以确定其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准备离婚,离婚前私下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来小丽反悔,小朱主张按协议履行,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该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需审查协议是否是双方自愿签订。若签订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 2、要查看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若协议中约定将全部财产给小朱,导致小丽无基本生活保障,违反法律公平原则,这样的协议也可能不被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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