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妈离婚房子是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爸妈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一方婚前财产情况: 如果房子是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资金全款购买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这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在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一般会判定归购买方所有。 这是因为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的一种体现,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所区别。 2.婚后共同购买情况: 当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子时,不管这套房子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在一般情况下,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首先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共同商讨如何分割这套房产。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就会介入。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例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同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判决。 3.特殊情况: 有一种特殊情况是,若房子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会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都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会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要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房子归属产生争议。房子是小李婚前个人资金全款买的,但小朱认为婚后共同居住多年应算共同财产;另有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双方协商分割无果;还有小胡父母出资买登记在小胡名下的房,小丽认为应算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小李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从法律角度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判定归小李所有,因其是婚前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区别。 2、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对家庭贡献等,遵循照顾相关权益原则判决。 3、小胡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小胡名下的房,视为对小胡一方的赠与,属于小胡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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