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是这样的: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决定怎么分割这些财产,如果双方能协商好,那就按照协议来办。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个人财产就不一样,它是归个人所有的,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 像一方的婚前财产,那本来就是这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肯定不会拿出来分;还有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也是属于个人的,不能拿去和夫妻共同财产一起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出现了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种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这一方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按自己拟定的协议分割,小丽不同意,且怀疑小朱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双方对财产划分僵持不下,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财产分割协议,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所以不能按小朱主张的协议进行分割。 2、若小朱确实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在判决时可对小朱少分或不分财产。 3、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判决,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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