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金男方拿去了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这个情境里,那“三金”(通常来讲就是金项链、金耳环以及金戒指之类的)大多属于婚前男方赠予女方的个人财产,这时候男方可没权利要求把它要回去。
不过,要是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特意约定了“三金”归男方所有,又或者存在其他一些特别的约定,那情况就不一样。 要是双方都没对“三金”的归属做出啥约定,从法律的角度去看,“三金”通常是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哒,男方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它拿走。 要是男方真的拿走了,那女方就有权利要求男方把它给还回来。 要是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出现了争议,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仔细判断“三金”到底该归谁所有。 总之,得按照具体的法律事实以及双方之前的约定来确定“三金”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可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前,男方小朱给女方小李送了“三金”。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朱认为自己送的“三金”应归还自己,小李则认为“三金”是个人财产不应归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最终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对“三金”归属作出特别约定,从法律角度看,“三金”通常应认定为女方小李的个人财产,小朱无权随意索要。 2、若在离婚诉讼中存在争议,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判断“三金”归属,按法律事实和双方约定来确定最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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