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的追诉期通常是三年。
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时。 在一般情况下,若不存在特殊情形,追诉期就为三年。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当夫妻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已达成协议,可之后一方却反悔并请求变更或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必须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就可能丧失胜诉权。 另外,倘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以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发现这些行为后的三年内,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并非是绝对固定的,它可能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各种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所以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相关问题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超过了追诉期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时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小朱反悔想变更协议。同时,小丽发现小朱在离婚前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小朱未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变更协议,小丽也未在发现小朱行为后三年内起诉,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反悔财产分割协议却未在一年内起诉,根据规定,其可能丧失胜诉权,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变更协议的请求。 2、小丽未在发现小朱隐藏财产行为后的三年内起诉,若对方以超过追诉期抗辩,小丽的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其应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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