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公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公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协议内容合法合规是基础 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 首先,它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涉及财产分割时,不能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随意分配。 其次,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为了达到某种不当目的而签订的不合理协议是无效的。 同时,这份协议得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而且,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方、探视权等具体安排;财产分割也要清晰合理,例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各项财产的归属都应作出妥当约定。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从协议本身而言才是有效的。 二、公证作用在于增强公信力 公证并非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公证主要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让协议更具公信力。 比如说,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涉及到一些纠纷时,其真实性更容易被认可。 但即便没有经过公证,只要协议符合前面所说的有效条件,并且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对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此时一方反悔的,该协议就不具备离婚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商离婚,签订离婚公证协议。协议中对财产分割涉及到部分非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且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未明确探视权。后小朱反悔,不愿按协议执行,双方就该离婚公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协议内容看,涉及非夫妻共同财产随意分配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未明确子女探视权等安排不合理,若存在这些问题,协议本身有效性存疑。因为协议需合法合规,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能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2、公证虽增强公信力,但不是生效必要条件。此协议若不符合有效条件,即便公证,一方反悔且未办离婚登记,该协议不具备离婚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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