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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期间父母出资房离婚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当父母清楚地表明这个出资是专门给其中一方的赠予,并且仅仅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时,通常情况下,这所房屋就会被认定为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是不会参与到分割过程中的。
比如说,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儿子的,房产证上也只写了儿子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不能要求分割。
2.要是父母没有明确地表示是赠与某一方,而是登记在了夫妻双方的名下,一般就会被当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这样的话,这所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来决定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例如,父母出资购房但未明确表示只给一方,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就需要按照共同财产的方式来处理,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
3.倘若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性质,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比如,父母出资时明确说是借给子女买房的,并且有相关的借款凭证,那么在离婚时,这借款就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偿还。
总之,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以及分割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包括父母的出资意愿、登记情况、夫妻关系等,具体的情况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证据来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父母出资购房。小朱父母出资时称是给小朱的,房只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二人闹离婚,小李主张分割房产;另有小胡与小丽,小丽父母出资购房未明确赠与一方,房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时对房产分割存争议;小静父母出资称是借款有凭证,小静离婚时还款责任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给小朱且房只登记在小朱名下,依规定,该房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李不能要求分割。
2、小丽父母未明确赠与一方且房登记在夫妻名下,此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夫妻协议分割,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决。
3、小静父母出资为借款且有凭证,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借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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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