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的单独所有配偶有没有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时,通常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配偶是没有份额的。
“单独所有”这一表述明确了该房产仅属于登记产权人一方,将配偶排除在了共有权之外。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内,除了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婚后所获得的房产,即便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通常也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在经济等方面往往存在紧密的联系和共同的努力。 然而,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前由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明确约定为“单独所有”,那么配偶就无权对该房产主张份额。 总之,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房产归属方面出现了争议,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定,以确保房产的归属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购买一套房,登记在小朱名下且注明“单独所有”,小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份额,小朱则称应按登记归自己单独所有,双方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虽房产是婚后购买,但登记为“单独所有”,若小朱能证明购房资金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有明确约定,那按规定小丽无份额。 2、若小朱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会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主张份额,法院会依据证据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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