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贷款没还完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在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时候夫妻离婚,通常情况下会由夫妻双方一起协商这所房屋的归属问题以及后续贷款的偿还等相关事宜。
比如,他们要商量清楚究竟由哪一方来拥有房屋的产权,以及未还清的贷款该如何继续偿还等。 2.要是双方协商不出结果,那么法院一般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房屋归属的判决。 其中,获得房屋的那一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而没有获得房屋的那一方则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对于还没有偿还的贷款部分,夫妻双方都有承担偿还的义务。 获得房屋的那一方在偿还完贷款之后,是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其应当承担的那部分贷款金额的。 这能够明确双方在贷款偿还方面的责任,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4.另外,在处理这种情况的时候,还必须要考虑到贷款银行的意见。 银行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地规定贷款偿还的责任等相关事宜,以此来保障银行自身的债权。 总而言之,在离婚时如果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并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离婚时,尚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就房屋归属及贷款偿还协商不成,小朱主张自己得房,小李则要求经济补偿,且对后续贷款偿还责任存在争议,银行也关注贷款偿还安排。 案情分析: 1、在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属,获房一方需承担剩余贷款偿还责任,保障贷款偿还的延续性。 2、未获房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以平衡双方利益,体现公平原则。 3、对于未偿还贷款,双方都有偿还义务,获房方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追讨相应金额,明确责任划分。 4、需考虑银行意见,夫妻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贷款偿还责任,保障银行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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