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卡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范畴内,工资卡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里,夫妻一方通过自身工作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工资卡中的资金,其来源主要就是夫妻一方的劳动成果。 这种劳动所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的这个时间段内取得的,并且在没有明确约定其归某一方所有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就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呢,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在婚后通过正式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工资卡以及卡内的资金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工资卡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而仅仅只属于那些有约定的一方。 总而言之,一般来讲,工资卡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夫妻双方拥有权利通过约定的方式,来对工资卡的财产性质进行改变,使其符合双方的意愿和约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的工资卡一直由其自行保管。后小李提出小朱工资卡内资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管理,小朱则称婚前双方有口头约定工资卡归各自所有,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殊约定,小朱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工资卡内资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其在婚姻期间的劳动所得。 2、但小朱称有婚前口头约定,然而口头约定缺乏明确性和正式性,且法律规定需正式书面协议约定才有效,所以此主张难以成立,工资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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