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金制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婚后所获得的黄金制品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倘若这些黄金制品是在婚前由一方购置的,并且有着明确的约定,即只归这一方所有,又或者是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那么这类黄金制品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夫妻二人在婚后齐心协力出资购买的黄金饰品,毫无疑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比如,丈夫在婚前单独购买了一条黄金项链,并且在购买的当时就清晰地表明此项链只归他自己所有,那么这条项链就理所应当地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 总之,要确切地判断黄金制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必须依据其取得的时间、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定。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划分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误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些黄金饰品。小胡则是在婚前购买了黄金项链,明确表示只归自己所有。之后,在一次家庭财产讨论中,对于这些黄金制品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黄金饰品,根据相关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后双方齐心协力出资购置的。 2、小胡婚前购买且明确表明只归自己所有的黄金项链,属于其个人财产,符合婚前一方购置且有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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