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把房子加女方名的房子离婚算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倘若在婚前把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通常情况下,此房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前,房子原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当加上女方名字后,其房产的性质就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原先的一方所有转变成了双方共同所有。 当婚姻走到尽头面临离婚时,对于这所加名后的房屋进行分割,一般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 其一,会参考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比例,出资多的一方可能在分割时会享有相对更多的份额;其二,会考量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比如在房屋的装修、维护等方面贡献较多的一方,在分割时也可能会得到相应的倾斜。 倘若双方对于房屋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总之,婚前加上女方名字的房子在离婚时,大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具体的分割方式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以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前,小朱购买房产,后小朱在房产证上加上小丽名字。婚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分割该房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应多分,小丽则认为自己对房屋维护付出多也应多分,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产因婚前加名已从一方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分割。 2、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小朱购房出资比例,若出资多在分割时可能享有相对多份额;小丽对房屋维护贡献大,在分割时也可能得到相应倾斜。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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