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可以一方拥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共有产权房在离婚后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若共有产权房为按份共有,这意味着在购房时双方就已清晰界定了各自所占的份额。 在离婚时,便可按照事先确定的份额进行房产分割,其中一方能够拥有其份额对应的那部分房产。 例如,假设一套共有产权房,双方约定一方占60%份额,另一方占40%份额,离婚时就可按此比例进行分割,占60%份额的一方即可拥有相应比例的房产。 其次,若为共同共有,通常在离婚时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则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出资情况等。 倘若一方在购房过程中出资较多,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该方拥有房产,但同时需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后共有产权房的归属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依据具体的共有形式以及出资等实际情况来确定,这样才能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共有产权房的归属产生争议。该房若为按份共有,双方份额明确;若为共同共有,则需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因素判决。双方在共有形式及出资等方面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若为按份共有,应按双方事先确定的份额分割房产,比如一方占60%份额,离婚时即可拥有对应比例房产,份额清晰明确,按此执行保障双方权益。 2、若为共同共有,先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时,法院会考虑出资等因素。如一方出资多,可能获房产并给另一方经济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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