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赠与财产离婚后可否追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夫妻之间进行财产赠与时,当财产完成转移,这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已然完成,此时赠与财产便归受赠方所有啦。
不过呢,如果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赠与行为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那些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又或者赠与财产的约定是附有条件的,并且条件并未成就,那么赠与人在离婚之后是可以去追讨赠与财产的哦。 然而呀,像彩礼这类具有特定身份属性的财产,它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质而存在的。 在离婚的时候,通常是不会进行返还的呢。 总之呢,夫妻之间赠与财产在离婚之后到底能不能追讨,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啦。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争议,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以及其他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呢。 这样就能让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合理的保障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将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小丽,办理了过户手续。后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小朱想要回赠与的房产,称当时是受小丽欺诈才赠与的,但拿不出确切证据。小丽则认为赠与已完成,房产应归自己。且小朱认为彩礼也应返还,小丽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关于房产,已完成转移,小朱无证据证明欺诈等可撤销情形,赠与行为完成,难以要回房产。 2、对于彩礼,其具有特殊身份属性,基于夫妻关系存在,在离婚时通常无需返还,小朱要求返还缺乏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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