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房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婚后在全款购买的房子上加名字,通常会被当作是对另一方的一种赠与行为。 要知道,房产属于不动产,它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情况,只有经过依法登记之后,才会发生效力。 婚后进行加名这个行为,就好像是在不动产的登记簿上增添了一方的姓名一样,并且也完成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样一来,房产的共有性质就发生了改变。 不过,如果双方事先有非常明确的约定,约定这个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在这种情形下,即便婚后已经加了名,房产依然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个人财产。 但这里有个关键,就是这种约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而且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种约定的证明要求是比较高的。 总而言之,一般来讲,婚后在全款购买的房子上加名,这个房产通常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特殊情况也就是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小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小朱在房子上加了小李的名字并完成登记。但后来二人感情破裂要分割财产,小朱称当初加名只是为了让小李安心,房子应是自己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加名后就是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后在全款购买的房子上加名并完成登记,若无特殊约定,属于赠与行为,房产共有性质改变为共同财产。 2、小朱虽称加名有特殊原因,但未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房产为个人财产,很难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小李对该房产享有共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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