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时候没离婚离婚了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的婚姻情形中,当房屋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入的,倘若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通常会把它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到了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量着来分割这房屋。 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出结果,那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出资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会考虑到照顾子女以及女方权益等这些原则。 要是购买房屋的钱款全部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出的,并且房子也登记在了这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把这房子认定为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要是另一方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出资的相关情况,那结果就可能会有所不同。 要是购房的钱款是由夫妻双方一起出的,即便房子登记在了其中一方的名下,通常也还是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主张对这房屋进行分割。 总而言之,对于房屋的归属问题,必须要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到离婚时,小朱称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是共同财产应分割。小朱拿不出完全由自己出资的证据,小李也无法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房子是自己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但他无法证明。 2、由于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又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李无法证明出资情况,法院可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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