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多久可以再次要求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后的一年内是可以再次向法院要求分割财产的。
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来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只有出现了这样的行为,才满足再次分割财产的前提。 并且,这个时间点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是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处理,那么在离婚之后,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对这些未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是不受一年时间限制的。 不过,在主张再次分割财产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对方很可能会提出时效抗辩,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自己败诉。 所以,在面对离婚后是否可以再次要求分割财产以及诉讼时效等问题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和分析。 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财产的状况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以确定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了。离婚后半年,小朱发现小李在离婚前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于是小朱向法院提出再次分割财产的请求,但小李辩称已过诉讼时效。小朱认为从发现其隐藏财产之日起未超一年不应算过时效。双方就小朱是否有权再次分割财产起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小李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且小朱从知道该行为起未超过一年,符合再次分割财产的条件。 2、小李以诉讼时效抗辩,若小朱能反驳其未超时效,则小朱的诉求应得到法院支持,可再次分割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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