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卖房子需要两人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卖房子是否需两人签字,关键在于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
首先,倘若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之时并未约定其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在出售该房屋时,一般来讲是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的。 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同意,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其次,假如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已经明确地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一方就拥有单独出售该房屋的权利,无需另一方签字。 总之,确定是否需要双方签字出售房屋,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依据的。 同时,还需要结合离婚时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来综合判断。 如果在出售房屋的过程中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让法律来公正地裁决相关事宜,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套房子,离婚时未明确房子归属。小胡欲购买此房,小朱单独签字售房,小胡交了定金。小李得知后表示房子自己也有份不同意售卖,小胡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小朱拒绝,称自己有权卖房,三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约定归属,按规定需双方签字卖房,小朱单独签字不合法。 2、小胡交定金后因卖房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交易,小朱拒绝双倍返还是不合理的,小李有权阻止卖房,小胡有权索要定金赔偿,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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