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提不出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情形下,公积金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看,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无论是实际已经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还是按照规定应当取得的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当离婚事件发生时,倘若其中一方想要提取公积金,通常需要先行进行财产分割。 这就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则可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决,确定各自应得的公积金份额。 之后,未获得公积金所有权的那一方,能够凭借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要求提取其应得的那部分公积金。 然而,必须要留意的是,具体的公积金提取流程以及要求,会因为地区的差异以及不同的公积金管理政策而有所不同。 所以,在实际处理公积金分割和提取相关事宜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一对夫妻,现面临离婚。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想在离婚时提取公积金,但小李不同意,他们对公积金的分割未能协商一致,且当地公积金管理政策有特殊规定,这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2、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应依据相关法律判决各自应得份额,之后凭借法律文书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相应份额,但要注意各地政策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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