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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开庭对方承认还需要举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即便对方对某些事情予以承认,可依旧有可能得拿出证据来。
要是承认的那些事实关乎着关键的证据,就像财产分割所依据的那些情况,又或是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相关事宜等,那还是得提供相应的证据去加以支撑,要是缺少了这些证据,极有可能会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倘若承认的事实比较宽泛或者模糊不清,那或许就还得继续去举证,以便把具体的细节以及相关的情况给明确下来。
比如说,虽然承认存在共同财产,然而对于财产的具体数额是多少、购置的具体时间等这些细节方面,就必须得拿出证据来。
要是对方承认的事实和其他已有的证据之间出现了矛盾或者不一致的地方,那也很可能需要其他的证据来进行佐证或者给出合理的解释。
总而言之,绝对不能仅仅依靠对方的承认就不去进行必要的举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事实的清晰明了,也才能让判决更加公正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朱在法庭上承认了一些事实,如存在共同财产,小胡法官考虑到这关乎财产分割,要求小李拿出证据证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和购置时间等细节。小丽律师表示,尽管小朱承认,但证据对判决结果影响重大。而小静作为证人提供的证据与小朱承认的事实有矛盾之处。

案情分析:

1、小朱承认存在共同财产,但这一承认较为宽泛,按照法律规定,小李需举证明确共同财产具体数额、购置时间等细节,否则可能影响财产分割判决结果。
2、小静的证据与小朱承认的事实矛盾,此时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或给出合理解释,仅靠小朱承认不能确保案件事实清晰,影响判决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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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3: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