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倘若在婚后将女方名字添加其上,通常会被视作是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
原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房产,因为加上了女方名字,其性质便发生了转变,从单纯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这里有一个需要特别留意的点,那就是如果夫妻双方针对该房产的归属事先有过特别的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按照他们的约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另外,在进行加名的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存在债务等相关问题,这些问题极有可能会对房产的归属认定产生影响。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之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这只是一个普遍的结论,具体到每一个实际情况中,还需要结合各种具体的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在婚前购置了一套房产。婚后,小朱将妻子小李的名字添加到了房产证上。后来小朱与小李感情不和面临离婚,对于这套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婚前购置应属于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加名后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事先特别约定。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房产婚后加女方名通常视为赠与,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双方无事先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小朱将小李名字加上,没有证据表明不是赠与,所以应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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