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那怎么认定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哦: 其一,得明确财产的来源。 像工资呀、奖金,还有各种投资所带来的收益等,这些都得确定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其二,要看行为表现。 要是一方有那种过度消费的行为,比如毫无节制地买买买,买各种奢侈品,或者肆意地浪费钱财,使得夫妻共同财产明显地减少了,那这就很有可能是在挥霍。 其三,主观故意也很关键。 必须要能证明行为人是故意去挥霍这些财产的,而不是因为合理的生活消费,比如说家里需要买些生活用品,或者是因为其他正当的理由而使用财产。 举个例子吧,比如说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疯狂地购买奢侈品,或者进行一些高风险的投资,最后导致财产大幅度地减少,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另一方是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的,而且在离婚的时候,还可以请求法院对那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小丽同意,频繁购买大量奢侈品,还进行高风险投资,导致家庭财产大幅减少。小丽认为小朱是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称是正常理财与消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财产来源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小朱所使用的资金很大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其次,小朱的行为表现为过度消费与高风险投资,导致财产明显减少。 3、最后,小朱未经小丽同意实施这些行为,有主观故意的嫌疑,很可能被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若属实,小丽有权要求小朱赔偿损失,离婚时可请求法院对小朱少分或不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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