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怎样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名字时,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规定,其核心在于明确了房屋产权的归属主体。 2.在离婚的情形下,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这意味着双方对于房屋的权益是平等的。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各自在房屋中所占的份额,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 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判决。 3.比如说,房屋的市场价值是100万,而夫妻双方各占50%的份额。 如果其中一方想要房屋,那么就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个补偿金额就是50万。 这样可以保证双方在财产分割上的公平性。 4.然而,如果能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购房款是由一方单独出资的,并且另一方也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屋的产权,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可以归出资方所有。 这是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 5.总之,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时,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双方的意愿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不能一概而论,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以确保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的购房合同上写着双方共同的名字。后二人离婚,房子市场价值100万。小朱认为应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李称自己能证明购房款是自己单独出资且小朱曾放弃产权,房子应归自己,双方协商不成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常规,购房合同写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2、若一方能证明单独出资且另一方放弃产权,房子可归出资方,但小李需要提供确凿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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