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丈夫赠与妻子房产离婚时怎么划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将房产赠与妻子,通常情况下,这会被视作是对妻子的个人赠与。
倘若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规定该房产只归妻子一方所有,那么此房产便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完全归妻子一方所有。 然而,如果在赠与行为中没有明确约定只归妻子一方,那么在离婚之时,该房产就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在具体分割时,一般会依据房产的实际价值以及双方在购买、持有房产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双方各自所占的份额。 不过,要是丈夫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在赠与房产的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法定情形,那么他就可以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 此时,房产的归属可能会重新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或者其他合适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总之,婚内房产赠与的性质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够准确地确定在离婚时该房产的划分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小丽,赠与协议未明确房产只归小丽一方。后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小丽认为这是个人财产,小朱则认为是共同财产,还称赠与时有胁迫情况,但拿不出确凿证据。 案情分析: 1、由于赠与协议未明确房产只归小丽一方,按规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朱称赠与时有胁迫却无确凿证据,不能撤销赠与行为,所以在离婚时房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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