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所购置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除外。
首先,关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情况。 倘若在婚后,利用婚前积攒的个人积蓄来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那么一般会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房子的购置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的积蓄,具有明确的个人属性。 其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需特别注意。 如果房屋是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给予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屋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体现了遗嘱和赠与合同的特殊约定效力,明确了财产的归属。 再者,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其中一方,那么就应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若对出资的性质约定并不清晰,通常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 其中,房屋的登记情况、出资的来源等因素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全面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确定房屋的财产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小朱称房子是用自己婚前积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属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是共同财产。小胡赠与小李一套房子,遗嘱写明只归小李,但小朱认为婚后所得应是共同财产。小丽的父母出资为小朱和小李买房,没说赠与谁,小朱认为是赠与自己。 案情分析: 1、小朱用婚前积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购房,按规定倾向于个人财产。 2、小胡赠与小李且遗嘱明确只归小李的房子,依规定为小李个人财产。 3、小丽父母出资未明确赠与对象,按规定倾向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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