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女方出装修钱离婚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结婚之前,如果双方很清楚地约定了女方拿出的装修钱属于借款或者是有条件的赠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
比如说,双方明确规定了装修钱是女方借给男方用于装修房子的,或者是在某些特定条件达成后才会赠与男方,那么在离婚这个情境下,女方就有权利要求男方返还这笔钱。 然而,如果双方没有做出这样的约定,那么装修款通常会被看作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添附。 这意味着装修款已经融入到了房屋的价值当中,很难再单独地要回。 但要是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装修款是她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有明确的支付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的相关证明等,在离婚的时候,她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的返还。 总之,能否要回装修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认定和裁决,以确定装修钱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前,小李拿出一笔钱用于装修小朱的房子。离婚时,小李要求小朱返还这笔装修款。小朱认为双方未约定这是借款或附条件赠与,应视为对共同财产添附。小李称有银行转账记录能证明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李能证明双方婚前约定装修款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小朱应返还。 2、若无法证明有约定,正常视为共同财产添附,但小李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也可主张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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