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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人能不能去民政局申请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自愿想要离婚时,就应当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
这份协议必须是双方亲自签署的,它包含了诸多重要的事项。
其一,要明确体现出双方自愿离婚的坚定意思表示,这是离婚的基础。
同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要详细约定好由哪一方抚养、抚养的方式以及相关的费用等。
在财产及债务处理方面,也要清晰划分清楚哪些是共同财产,如何进行分割,以及共同债务该如何承担等。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就不能直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了,而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是因为离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律程序就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一定要冷静地考虑清楚,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而不是一时冲动。
毕竟离婚是一件大事,会对家庭和个人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总之,夫妻双方如果都自愿离婚,就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而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必须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想离婚,小李也同意,于是他们准备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出现争议,小朱认为某房产应归自己,小李不同意。之后小朱想尽快去民政局办离婚,小李则觉得应先解决财产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能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亲自签订离婚协议,就可按《民法典》规定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
2、因财产分割存在争议,他们需要先解决争议再签订协议,若无法协商解决,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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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