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要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进行均等划分。
不过具体的分割方式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比如,子女的教育需求、女方在家庭中的付出以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等都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2.个人的财产是归属于个人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这类财产不会参与到分割当中。 像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补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3.对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进行偿还的。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财产归属于各自所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4.倘若一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又或者是伪造债务来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对于有这种行为的一方,可以给予少分或者不分的处理。 离婚之后,另一方如果发现了对方有上述行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与债务分担问题产生争议。小朱称某些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如婚前财产和人身损害赔偿款。小李则认为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小朱有隐藏转移财产行为应少分。对于共同债务,双方也未能达成清偿协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主张的个人财产,若符合婚前财产或人身损害赔偿款等规定,确实不应参与分割。 2、关于共同财产,如小朱存在隐藏转移等行为且证据确凿,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 3、共同债务方面,双方无法协议清偿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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