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房子可以归另一方所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漫漫旅程中,通常来讲,房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
这就像是一座温暖的小窝,夫妻双方都在其中有着一份深深的寄托。 然而,倘若双方通过正式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并且这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房子的归属就会发生改变,从此归另一方所有。 这就如同在两人之间立下了一个特殊的契约,约定了房子的最终归属。 要是没有达成这样的协议,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房子也可能归另一方所有。 比如,一方在婚姻生活中,为了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的义务。 在离婚的时候,他/她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而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体现了在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应得到应有的回报。 还有一种情况,倘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就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为了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防止一方的不当行为对共同财产造成损失。 总之,在婚姻未结束之前,房子一般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要想让房子归另一方所有,要么有合法的约定,要么符合特定的情形。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维护婚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婚姻生活更加公平、和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后小朱与小李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子归小李一人所有。但小朱认为协议是在小李胁迫下签订的。离婚时,小李称按协议房子归自己,小朱则称自己在婚姻中抚育子女承担较多义务,房子应有自己份额。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协议是受胁迫签订的,那协议可能无效,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若小朱无法证明胁迫,且协议合法有效,房子归小李。但小朱因抚育子女承担较多义务,可向小李请求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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