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车子房子在男方的名下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车子与房子的归属事宜:
在通常情形下,倘若车子以及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并且不存在特殊的约定条款,那么它们就应当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分配原则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进行协商来决定如何分配。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如果车子和房子登记在男方的名下,那么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女方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用以证明自己在车子和房子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比如出资的具体情况等。 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之后,给出一个合理的分配判决。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 倘若车子和房子原本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就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对其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在婚后对该财产进行了重大的修缮等使其增值的行为,女方则可以就增值的部分主张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婚姻存续期间他们获得了车子和房子,均登记在小朱名下。现两人离婚,对车子和房子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小李称自己对车子和房子有出资等贡献,要求分割。小胡是他们的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准备证据应对法院判决。 案情分析: 1、如果车子和房子是婚后获得,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2、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小李若能证明自己的贡献,法院会综合考量。 3、若为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则归小朱,不过小李若能证明婚后对其有增值贡献可主张增值部分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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