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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男女双方实际已经拿到手的或者依据相关规定应当能够拿到的住房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比如说,丈夫在工作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单位按照规定给予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以及妻子在其工作单位也应得的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经过明确的协商并达成一致约定,将公积金明确规定归其中一方所有,又或者在婚前就对公积金的归属问题做出了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公积金就会成为约定归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的来说,除了存在特殊约定的情况之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公积金,一般都被视为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这是为了在法律层面上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小朱的公积金账户有一定金额的公积金。后二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小朱认为公积金是自己工作所得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小朱表示婚前有口头约定公积金归自己,可小李否认。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若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小朱称婚前有口头约定公积金归自己,但无书面证据且小李不承认,这种口头约定很难被认定有效,所以若无其他有效约定,公积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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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