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的房产单方面卖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其中一方是不能私自将其卖出的。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未经过双方一起商量并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独去处置它。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倘若一方在没有得到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共同房产给出售了,这种行为很可能就构成了无权处分。 然而,如果第三方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是处于善意的,也就是他并不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过另一方同意而出售的,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购买的,同时还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那么这个第三方就能够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而此时,另一方则可以向擅自处分房产的那一方去追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总之,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的房产单方面是不可以卖出的,但也会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小朱在未与小丽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产卖给了小胡。小胡不知该房产为小朱夫妻共同财产且认为价格合理,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无权单独卖房,与小朱、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擅自卖房,在未得到小丽同意下,按规定是无权处分行为。 2、小胡在不知情、支付合理价格且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构成善意取得,可取得房产所有权。 3、小丽可向小朱追偿因小朱擅自卖房而遭受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