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感情不合离婚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平均分割。
在具体进行分割时,要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像是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啦,财产的来源情况等,双方可以一起商量确定;要是商量不拢,那就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形,按照对子女有利、对女方有利以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比如,家里有一套住房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在分割时就要考虑到双方的居住需求等情况。 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自然就归这一方所有啦,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后的时间而变成共同财产。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这些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这是通过双方的劳动和付出所得到的;还有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投资所获得的回报等,这些都应视为共同财产。 夫妻如果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执行。 比如说,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决定离婚。小朱认为婚后两人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平均分割,但小李称他们曾有书面约定各自工资归各自所有,不应平均分割,这成为争议点。此外他们有共同购买的住房一套,小朱想要房子,小李也想要,在分割方式上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若他们书面约定工资归属有效,那么工资按约定处理;若约定无效,则工资等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 2、对于共同购买的住房,法院会依据双方居住需求、对子女有利、对女方有利以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来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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