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属于恶意挥霍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挥霍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在夫妻关系还在持续的这段时间里,有一方明明清楚地知道那些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却偏偏要用一些不合理的办法去消耗、浪费这些财产,使得共同财产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比如说,一方在没有得到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疯狂地购买各种奢侈品,像是不停地去高级会所消费,或者购买价格极其昂贵的珠宝等。 并且这些消费的数额明显超过了家庭能够承受的经济范围,让共同财产快速地减少下去,对家庭的生活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同时也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像这样的行为,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恶意挥霍共同财产。 要是发现对方有这样的行为,另一方首先可以跟对方商量,让对方改正这种错误的做法。 要是商量没有效果,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同时要求对方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样做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让恶意挥霍财产的一方得到应有的惩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未得到小李同意下,频繁前往高级会所消费,还大量购买昂贵珠宝,数额远超家庭承受范围,导致家庭经济受严重影响。小李与小朱商量无果后,决定起诉,认为小朱恶意挥霍共同财产,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并让小朱赔偿。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若被证实是在明知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情况下,未经小李同意进行过度消费,符合恶意挥霍共同财产情形。 2、小李在与小朱商量无效后向法院起诉是合理维权途径,法院应根据证据判定是否支持小李关于分割财产和赔偿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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